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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 招标项目名称 :**市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二期项目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市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二期项目施工N4标段 | |||
| 标段编号 : ****004 | |||
| 二、招标暂停/流标/终止原因 | |||
| 异常终止原因:第一中标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经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不予顺延后续中标候选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
| 异常终止情况描述:本项目为**市2025年地质灾害治理二期项目,已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依法履行招标备案、公告发布、开评标等全部法定程序。项目于2026年5月12日在**市智慧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接受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2026年6月3日,本项目依法组织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既定评分标准、评审细则独立评审、综合打分,并完成公示异议处理、结果核查等流程,最终确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21MA****543F****一中标候选人,并于2026年6月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6月5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我单位正式提交《放弃中标声明函》,因项目经理在2025年6月3日开标的两个项目同时中标,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原因。自愿无条件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该放弃行为系企业自主真实意愿表达,材料齐全、事实清晰。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我单位局务会研究:为严格把控项目建设品质、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秩序、保障国有资金使用效益,经招标人集体研究决定,不予顺延后续中标候选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标书代写 | |||
| 三、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 | ****(**市不动产登记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市麟州街道神华路63号607室 | 地址: | ****卫校南路1巷西3排5号 |
| 联系人: | 孙世恺 | 联系人: | 高艳梅 |
| 电话: | 189****4703 | 电话: | 195****8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