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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8
| 项目名称 | ****烧结机烟气一氧化碳减排治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滦河大街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高飞 |
| 联系人 | 张喆 | 联系电话 | 186****9111 |
| 项目投资(万元) | 6003.63 | 环保投资(万元) | 6003.6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采用贵金属催化氧化技术,购置催化剂模块、声波吹灰器和自控系统等,对1#烧结机烟气循环风系统和蒸汽喷吹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并在2套SCR脱硝催化剂备用层安装CO贵金属催化剂,新增四台吹灰器及其他配套设备;对2#烧结机2套SCR脱硝反应器催化剂层进行改造,并在脱硝催化剂备用层安装CO贵金属催化剂,新增两台吹灰器及其他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烧结机烟气出口CO排放浓度≤2800mg/Nm3。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 承诺:**** 高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高飞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