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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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19/****0608-00001 公开目录: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 2026-06-08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关于准予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6-08

孟连县中小****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机关提出的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5月8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机关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及电话:高茜 08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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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经技术评审专家组对《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基本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出具了评审意见。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孟连县南垒河景冒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孟连县景信乡景冒村,项目区距孟连县城27公里,距**市240公里。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治理总长度5.05公里,其中干流(南垒河)治理长度0.9公里,起点位于景冒村西面约2.9****砂场下方的拦砂坝处,治理终点位于南垒河与南各河交汇口下游约 300米处;支流(南各河)治理长度 4.15公里,治理起点位于景信乡景冒村南面取水坝处,终点位于南各河与南垒河交汇口处。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及护岸防总长度6.614公里,**护脚护岸1.952公里,其中干流1.159公里(左岸799.54米,右岸359.81米),支流0.793公里(左岸246.62米,右岸546.17米)。

本工程占地总面积4.9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4.14公顷,临时占地0.81公顷。工程建设产生土石方开挖5.81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0.6万立方米),回填利用5.81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回覆0.6万立方米),无余弃土石方。项目总投资2717.4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727.61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2.50年)。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征占地范围,防治责任面积为4.95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项目防治标准经修正后具体为:

(一)施工期: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5%;

(二)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主要防治措施为:

(一)河道工程区。主体设计C20混凝土排水沟、表土剥离、表土回覆等措施。本方案不再新增措施。

(二)临时堆土场区。主体已实施复耕措施。本方案新增植被恢复措施。

(三)施工生产生活区。主体已实施表土剥离措施及施工结束后的复耕措施。本方案新增植被恢复措施。

(四)施工道路区。主体已实施表土剥离措施及施工结束后的复耕措施。本方案新增植被恢复措施。

五、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水土保持投资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及方法。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661.16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642.5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8.64万元。工程措施费622.87万元,植物措施费20.27万元,监测措施费8.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0.23万元,独立费用5.89万元(建设管理费0.4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0.22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27万元),预备费0.4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6万元。

(三)本工程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地面积0.7元/平方米一次性计征。本工程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共计49500平方米,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34650.0元。

八、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效益分析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九、有关要求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避免多压多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二)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

(三)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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