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准予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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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019/****0608-00002 公开目录: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发布日期: 2026-06-08
主题词: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市水务局 文 号:
****关于准予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6-06-08

孟连县中小****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6年5月8日在**省投资项目在线****机关提出的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代码****)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5月8日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届满的30****机关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行政许可决定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及电话:高茜 087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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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


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意见


经技术评审专家组对《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技术审查,专家组认为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基本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出具了评审意见。经研究,审批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孟连县南垒河芒街段河道治理工程位于孟连县娜允镇芒街村,项目区距孟连县城9公里,距**市240公里。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河道治理总长度2.898公里,其中干流南垒河治理长度0.348公里,起点位于芒街村大桥,治理终点位于大桥下游约700米处;支流南抗河治理长度2.55公里,治理起****砂厂桥梁处,终点位于南垒河交汇口处。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及护岸防总长度3.919公里,其中干流**护岸长度0.736公里(左岸0.343公里,右岸0.393公里),支流**堤防长度3.183公里(左岸1.590公里,右岸1.593公里),修复取水坝1处,布置5个排涝口、亲水台阶5座,位移沉降观测点2套、工作基点2套、校核基点2套、水位尺2套、安全警示碑7块、里程碑28套。

本工程占地总面积3.7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32公顷,临时占地1.45公顷。工程建设产生土石方开挖2.9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剥离0.92万立方米),回填利用2.99万立方米(其中表土回覆0.92万立方米),无余弃土石方。项目总投资1216.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8.84万元。项目已于2024年1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2.50年)。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项目征占地范围,防治责任面积为3.77公顷。

三、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一级标准,项目防治标准经修正后具体为:

(一)施工期: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5%;

(二)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布设,主要防治措施为:

(一)主体工程区。主体设计联锁式生态护坡砖、植草护坡、C20混凝土排水沟、表土剥离、表土回覆等措施。本方案不再新增措施。

(二)临时堆料场区。主体已实施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及复耕等措施。本方案不再新增措施。

(三)施工道路区。主体已实施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和复耕措施。本方案不再新增措施。

五、施工组织

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七、水土保持投资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及方法。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98.7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278.43万元,方案新增投资20.30万元。工程措施费243.93万元,植物措施费34.50万元,监测措施费8.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0万元,独立费用8.82万元(建设管理费3.32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0.26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5.24万元),预备费0.8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4万元。

(三)本工程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地面积0.7元/平方米一次性计征。本工程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共计37700平方米,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6390.0元。

八、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效益分析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九、有关要求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施工活动必须严格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避免多压多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二)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水务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

(三)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报备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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