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8 11:07|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 1 | **省**市**县报废机动车****中心项目 | 双宝环审〔2026〕4号 | 2026年6月8日 | **省双****煤矿1-23-2地块 | **** |
| 2 | **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 双宝环审〔2026〕5号 | 2026年6月8日 | **省**市**县大煤窑、**煤矿、小城子镇、岚峰林场 | 宝****服务中心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电话:0469-****586 通讯地址:**市**县**路70号 邮编:155600
附件:1:下载关于**省**市**县报废机动车****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2:下载关于**县煤矸石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境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