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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8
| 项目名称 | ******鹅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卢峰镇红远村41组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477.8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樊文权 |
| 联系人 | 周伟 | 联系电话 | 151****496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95.78 | 环保投资(万元) | 3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15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8 屠宰及肉类加工项中其他肉类加工。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选址于**县卢峰镇红远村41组,规划总建筑面积16477.8㎡。拟通过租赁2栋厂房6176㎡、1栋综合楼4527㎡及1****处理站336㎡,并配置**鹅屠宰生产线1条3088㎡及配套冷链仓储设施(速冻库2间320m3、保鲜库3间486m3、冷藏库1间485m3),同步实施土建改造(围墙、硬化场内主次通行道路,消防、电气、排污)与车间装修。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待宰区与车间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全封闭负压收集及喷淋塔和生物除臭净化后,由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标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屠宰废**含高浓度血污、动物油脂及悬浮物,经格栅、隔油、气浮预处理去除浮渣与油脂后,进入生化处理单元降解有机污染物,最终达到接管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禽粪羽毛等一般固废经日产日清后外售或制肥,病死禽及检疫废物则交由专业机构进行高温化制或焚烧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车间设备与运输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装减震基座及墙体隔声处理,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且不扰民 | ||
| 承诺:**** 樊文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樊文权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