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新增楼梯和厕所工程
磋商采购邀请公告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采购行为,****委托****就学校的综合楼新增楼梯和厕所工程(委托代理编号:****)0601)进行校内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楼新增楼梯和厕所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0601
3、采购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77598.89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投标限价 |
| 整包 |
****综合楼新增楼梯和厕所工程 |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综合楼东南角原有的单车棚,在此处**一座楼梯及卫生间;原综合楼A-E轴、1/9-10轴铲除原装饰面层改造为真石漆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1项 |
777598.89元 |
777598.89元 |
三、****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2投标供应商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处于更换期的,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符合《****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湘建法(2024)10号)的要求),并提供资质延续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省******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三楼310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会议室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费400元/套,未按要求提供或逾期的不予办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会议室(**省******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三楼310室)
3、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9时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4、开标地点:****会议室(**省******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三楼310室)标书代写
5、请所有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七、公告期限
1、本项目公告在《****教育局官网》http://jy.****.cn/《****官网》http://www.****.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市**区**北路21号
(3)联系人:杨老师
(4)电 话:0731-****5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省******书院路38号力合星空蜂巢309、310室
(3)联系人:廖丽娟 李子贤 陈丽
(4)电 话:0731-****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