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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静审一〔2026〕33号
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中学**学校**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扩增优质教育**,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电厂区域,其四至范围为:**支路三十一、南至支路二十七、西至支路三十、北至支路二十五。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建设54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6个教学班、初中18个教学班,每班45人,满足2430人的教学、体育活动以及生活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8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64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3843平方米,地下约3800平方米。项目**教学楼、体育馆、食堂、图书馆、报告厅、操场、门卫、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并同步实施室外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4000万元。资金来源: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解决。
五、项****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项目建设周期为29个月。
七、文件有效期为1年。
请据此抓紧落实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此 复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