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采购电动消防车项目询价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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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采购电动消防车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

3.项目内容:采购能在2.5米宽道路内行驶的四轮纯电动消防车1辆,用于园区内物业巡逻、消防

4.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若供应商未能按照合同及询价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政府购买服务:□是◆否,****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具有相关车辆经销资质

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资格审查程序

1.1采购人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分析因素

供应商

A

B

C

一、资格资质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法人与其分支机构未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投标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三)具备相应的营业资质,经营范围涵盖所提供服务产品;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了供应商书面声明,承诺未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信用状况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分析因素

供应商

A

B

C

1.

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的;

2.

供应商的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

3.

未出现下列情形: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在评审现场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

响应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90个日历天;

5.

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所列的恶意串通情形;2)财政部第87号令第三十七条所列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等);

6.

未出现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标★条款,如有);

打“-”的为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打“×”为未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

2.评审标准

1.1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询价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询价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分项目

分值

主/客观分

评分要点及说明

1.报价得分

20

客观项

以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

2.项目经验

15

客观项

供应商近三年承接类似单位电动车采购项目,需提供有效合同、验收报告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1个有效项目3分,最高15分);

3.方案情况

25

主观项

1. 车辆外观线条流畅,观感**(1-5分);

2. 车辆配置达到询价文件要求,有一定程度提升(1-10分);

3. 综合考虑续航里程、水箱容积、水泵性能及电池寿命等性能情况打分(1-10分);

4.服务能力

30

主观项

1. 整车及核心部件质保期较长(整车质保≥3年,核心部件≥5年得7分;整车质保2年,核心部件3年得5分;整车质保1年得3分);

2. 易损件及备件保障较全面(根据服务承诺,得0-3分);

3. 售后网点较多或较近(1-5分),有常驻区域专属或临时指派服务人员(1-5分),故障远程指导或上门响应时间较快(1-5分);

4. 合同签订后,交付周期短(15天内,4-5分;30天内,2-3分;30天以上,1分);

5.文件编制

10

主观项

文件资料内容完整,简洁明了,编排有序(视情况1-10分)。

1.3评审标准见下表

四、采购需求

(一)工作依据

所投电动微型消防车须严格遵循国家现行标准及行业规范全部要求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生产、检验,整车、动力电池、高压系统、消防专用装置各项性能指标均满足相关标准全部强制性条款要求。

(二)车辆技术规格与质量标准

本次采购****陵园园区使用场景,整车质量可靠、操作简单、通行性强、阻燃耐腐,完全****车行业标准及消防安全设备规范,具体参数及质量要求如下:

1.车型类型:四轮微型电动消防车,封闭式车身,适配窄道通行,****园区步道、绿化带小道、建筑间隙通行,转弯半径小、通过性强。

2.动力系统:纯电动驱动,静音环保、续航稳定,适配园区全天候巡查作业;电池为大容量免维护蓄电池,****园区全天不间断巡查,充电便捷、安全防爆,具备过充、过压、短路保护功能。

3.承载与通行:底盘稳固、减震性能良好,适配园区铺装路面、轻微颠簸绿化路面;整车自重合规,****园区路面,载重满足水箱、消防器材、应急物资搭载需求。

4.行驶参数:车速可控,低速平稳,适配园区人员密集场景行驶;制动灵敏、刹车稳定,具备手刹、脚刹双重制动系统,安全系数高。

(三)核心消防配置(标准标配)

1. 储水系统:搭载一体式高压储水箱,水箱防腐、防渗漏、耐老化,容量满足初期火灾扑救需求;配备专用消防水泵,抽水、喷水压力稳定,吸水速度快,可自吸水、持续供水。

2. 喷射系统:配备高压消防水炮,可上下、左右多角度调节,****园区建筑、绿植火情扑救,喷水模式可切换直流、喷雾,适配不同火情处置。

3. 配套器材:标配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灭火器、灭火毯、应急警示灯、消防警示标识、高音警报器,消防作战服(两套)、消防头盔(两套)、灭火防护服、灭火防护靴、消防手套、消防自救呼吸机、消防栓扳手、救生绳(两个)、强光手电、消防腰斧、破拆工具一套(断线钳、撬棒、铁锹、挠钩)、整车消防标识清晰、规范,符合消防车辆外观标准。

4. 辅助配置:配备车载照明系统、应急喊话器、储物箱体,可存放消防扳手、斧头等应急工具,满足巡查、应急全场景使用。

(四)整车质量标准

1. 整车符合《微型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及国家消防产品强制标准,所有消防配件均为合规合格产品,具备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

2. 车身采用防腐、防锈、阻燃材质,耐日晒、耐雨淋,适配户外长期停放使用,不易老化变形。

3. 整车无拼装、无翻新,所有零部件为全新原厂配件,性能稳定、故障率低,满足长期高频次作业需求。

4.出厂前经过整机调试、水压测试、行驶测试、安全检测,确保各项参数达标,无质量隐患。

(五)售后要求

1.指定送货卸货地点:**市**区天钥桥路1501****陵园2号门;

2.人员要求:配备专员负责本次服务全过程,能够在24小时内时响应突发情况;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免费现场培训使用消防车;

3.质保期:一年。

4.验收标准:供货时须提供符合对应标准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需资料齐全且合规,现场实测达标为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车辆交付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

6.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

车辆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或修理;乙方拒绝或更换修理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7、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说明

1.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2日标书代写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形式:一式 5 份快递至**市**区**路2591****陵园四号门,同步发送邮件至邮箱****@163.com,邮件名为邮件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快递单号标书代写

3.下列情况的响应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 法律、法规和竞争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

5.总报价应包含车辆购置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人员培训费、税费(含购置附加税)及保险等费用,即所有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及免费质保所包含的服务费用;

6.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21-****8575*871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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