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氢燃料****检测中心实验楼氢气购置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8日 14:2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军、张连松、韩勇 | ||
| 总成交金额 | ¥116.315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利军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290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09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2906 |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 附件2 |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国家氢燃料****检测中心实验楼氢气购置项目-定.pdf |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氢燃料****检测中心实验楼氢气购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6.31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市**区魏永路(天堂河段)39号院4号1层01
中标金额:116.315万元
| **** | **市**区魏永路(天堂河段)39号院4号1层01 | ****0115MA01Y0RJ0R | 116.315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 | 氢气 | 气体,3MPa管道供应 | 1 | 116.315万元 | 116.315万元 |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项目用途: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国家氢燃料****检测中心****示范区(B区),其中BO7(涉氢甲类厂房),用于氢燃料电池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等氢燃料核心部件的检测工作。
按照《GB/T 37244—2018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 氢气》,所使用氢气的纯度必须达到99.97%以上。因此,在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的测试过程中,必须严格确保氢气的纯度符合相关标准。且由于氢气的高危性质,其供应基础设施必须具备极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示范区已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在园区B区建设了完善的卸氢厂房和通氢管路,确保氢气的安全输送。B区现有的卸氢厂房和供氢管道是氢气运输的唯一通道,且由园区统一管理。园区已确定****作为B区的唯一氢气供应商和服务商,****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供应氢气的资格,其他氢气供应商无法获得相应的使用权限。且作为B区的唯一氢气供应商,对所供应的每一罐氢气都附有相应的检测报告,确保氢气的质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照园区现有条件,为保障氢气的稳定供应和生产过程的安全可靠运行,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的氢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军、张连松、韩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2754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项目编号:CFTC-BJ08-****03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顺兴路9号
联系方式:刘小伟,杨远 010-****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三环南路甲52****商务中心9层9C
联系方式: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侯志峰、王树凡、汪凯,157****2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利军、边璐、孔政、张含勇、邵柄强、杨振豪、孙涛、刘晓红、崔连源、侯志峰、王树凡、汪凯
电 话: 157****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