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社会评价组织: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安排,现就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职业范围
(一)通用职业。省属社会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省属社评机构”)遴选职业共227个。其中,新增遴选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员、半导体芯片制造工、轨道交通调度员等63个职业,涵盖十大**产业相关职业64个,十大未来产业相关职业7个,八个传统产业相关职业55个,八个现代服务业相关职业101个。
根据遴选数量要求,人工智能训练师、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员、多工序数控机床操作调整工、全媒体运营师等211个职业遴选1家省属社评机构;电工、电子商务师、汽车维修工等16个职业遴选2家省属社评机构。具体遴选职业名称等信息见附件1。
(二)行业职业。根据相关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要求,将相关行业共31个职业纳入此次再评估遴选工作,一并开展。相关行业省属社评机构自主申报,面向原备案省属社评机构遴选,每个职业不超过3家,各市不再单独遴选。具体遴选职业等信息见附件2。
申报等级按机构原备案等级申报;新申报的职业等级,按《**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执行,最高到高级工(3级)。具体工种,遴选结果确定后,根****鉴定中心《社会评价组织可备案范围清单》予以明确。
二、申报事项
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等具体事项,按省人社厅《关于统筹开展社会评价组织再评估遴选工作优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169号;以下简称“169号文”)文件执行。
对于新增纳入此次遴选的63个职业,鉴于技术**筹备时间限制,其中题库**、考评专家条件,由申报单位提供每个职业(工种)每个等级理论知识科目、操作技能科目各三套试卷和具备资格条件的命题专家和考评员名单供评估,同时须承诺遴选机构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开发完成符合规定的题库**、备齐持证考评人员,届时经技术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职业的备案资质,后果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三、工作流程
(一)机构申报。省属社评机构按照169号文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可编辑电子版,两版一致),于6月25日前报****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技术评估。省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组审核各单位申报材料,分赴各单位开展现场技术评估,评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核实、数据比对、实地查看、走访询问、小组审议等,形成评估结论,提出拟遴选备案省属社评机构名单和职业等信息。现场评估具体时间,由评估组通知评估对象。
(三)结果公示。评估结果经审定,通过省厅官网公示拟遴选备案省属社评机构名单和职业(工种)等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经举报核实违规申报、不具备承接评价资质的,取消相应遴选资格。
(四)结果备案。经公示无异议,按程序将拟遴选备案省属社评机构名单和职业(工种)等信息****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并公示。按规定****服务中心出具备案回执,备案机构纳入“白名单”有效期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产业导向。聚焦**省“1188”产业布局,结合“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围绕重点产业链紧缺技能人才需求,配置评价**,增强评价与产业的匹配度,引导评价**向产业急需、就业缺口大的工种倾斜,推动技能评价贴合产业发展实际,发挥技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
(二)聚焦主责主业。申报单位要聚焦主责主业,立足自身主营业务领域申报,科学测算分析自身承载能力、自有条件及工作实际质效,杜绝偏离主业、跟风卡位、评价范围过载等问题,防止跨行业盲目申报、跟风抢占资质、超自身能力申报等情况,避免评价业务泛化、主业虚化。
(三)严把能力条件。重点突出对申报单位的组织优势和专业优势、内部管理体系、专职工作力量、场地设备设施、专业人员队伍、题库**等核心能力进行评估,条件不足的,不遴选,切实清理“小散弱”。结合质量评估、整改整治和日常监管等情况,推动违规问题机构出清。
(四)落实主体责任。落实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主体责任制,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全责。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虚报场地设备、伪造人员资质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后续不再受理相关申报遴选工作。有关单位、人员严禁违规干预评估遴选工作,严禁串通抱团申报。
联 系 人:黄晓萌;
联系电话:0551-****3207;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省属社评机构遴选通用职业汇总表
2.省行业部门社评机构遴选职业汇总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