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镇**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方案符合性评估专家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404-510781-04-01-360269】FGQB-0243号文件批示,由我公司作为业主负责实施本项目。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的评估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工程概况
实施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室内户属配套设施改善、室外户属配套设施改善、临街危房改造、村镇河道治理、村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红色文化、****基地建设;低效土地综合整治等内容。
二、比选人:****
三、工作内容
开展**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项目方案符合性评估:依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及《**省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规定》等文件,系统评估方案设计成果的合规性。精准识别风貌风险:指出方案中在建筑高度、体量、屋顶形式、色彩、材质、沿街界面等方面与保护要求不符的具体问题,分级标注风险,排查违背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要求的隐患。提出优化建议:对不符合项,提供图文结合的修改建议,确保方案调整后既能满足保护要求,又能兼顾合理使用,实现历史风貌延续与民生改善。提供开工前技术支撑:在项目进入施工图设计前完成专家咨询,为各方提供决策依据。
四、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本次比选最高限价:20.0万元。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
经评审后,按实得分数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当第一名自动放弃后,第二名为中选人,依此类推)。若出现得分相同时,****一中选人;若本次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以及合格申请人少于2家时,比选人将采用谈判或二次挂网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附:评分细则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备注 |
| 1 |
企业综合实力 |
10分 |
参选单位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得5分;甲级资质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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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类似项目业绩 |
20分 |
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类等相关或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得5分,最多得20分。 (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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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8分 |
(1)具有城市规划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8分; (2)具备城市规划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具有注册城市(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 (以上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及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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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项目组人员资质 |
22分 |
(1)拟任项目组成员各专业齐备(专业方向应至少包含建筑类、规划类、市政类、风景园林类),配置的专业类别数量满足上述要求的得8分,每少一个专业扣2分,扣完为止; (2)各专业项目组成员中任意一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以上专业人员同时满足上述两种情况的,按得分最高的情形计分,本项最多得8分; (上述各专业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人员职称证、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专业方向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每个专业得2分,最多得6分。 (上述人员不重复计分,提供相关证书、社保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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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投标报价评分 |
20分 |
按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下浮比例报价,每下浮0.5%,得2分。 (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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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服务方案 |
20分 |
①工作组织程序(包括工作重点、各阶段任务等) ②工作进度控制方案(包括分阶段时间安排、进度保障措施等) ③成果质量保障措施(包括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障制度等) ④后续服务方案(包括后续服务时间、后续服务保障措施等) (每项最高得分5分,优5-4分,良3-2分、一般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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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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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选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6年6月11日下午17:00前,标书代写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②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比选文件:
1、证明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其他内容:包括比选报价函、服务方案、业绩证明等。
3、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九、比选时间
2026年6月12日,******公司412会议室比选。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市**镇南干道新居工程二期1栋1楼3号
邮 编:621702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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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