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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253933 | 建设单位法人:欧标弟 |
| 谭仲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市 |
| **市**镇**路296号 |
| ****智能高精度连扎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33-C3333-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22.581944 纬度: 112.86777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31 |
| 江鹤环审〔2024〕18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253933001V |
| 2026-03-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25393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25393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894838E | 竣工时间:2026-0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index-b/284.html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基板和基板复膜铁产能36.2万吨/年,其中29.4万吨加工成基板,6.8万吨加工成基板复膜铁;新增配套净水剂产能1.6万吨/年;改扩建后全厂钢/铁卷材加工能力95万吨/年,其中35.9万吨加工成基板,8.6万吨加工成基板复膜铁,45.2万吨加工成马口铁,5.3万吨加工成马口铁复膜铁,配套制备净水剂4.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基板和基板复膜铁产能36.2万吨/年,其中29.4万吨加工成基板,6.8万吨加工成基板复膜铁;新增配套净水剂产能1.6万吨/年;改扩建后全厂钢/铁卷材加工能力95万吨/年,其中35.9万吨加工成基板,8.6万吨加工成基板复膜铁,45.2万吨加工成马口铁,5.3万吨加工成马口铁复膜铁,配套制备净水剂4.0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基板与基板复膜铁生产工艺:破磷-酸洗-水洗、烘干-压延-脱脂-退火-平整-拉切-印刷复膜-质检-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基板与基板复膜铁生产工艺:破磷-酸洗-水洗、烘干-压延-脱脂-退火-平整-拉切-印刷复膜-质检-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环保设施: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油雾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其中:酸性废气主要有氯化氢和氯气。氯化氢主要来自基板酸洗、废酸再利用生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铁)等工序、盐酸储罐和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雾,氯气主要来自废酸再利用生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铁)等工序。现有项目酸洗1、2、3线、反应釜反应、盐酸/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氯化氢废气产生的氯化氢和氯气废气采用“冷凝+水喷淋+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的6机架酸连轧机组酸洗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用RTO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油雾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碱雾采用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退火炉、天然气锅炉、热水炉、蒸汽发生器燃烧尾气通过炉体配套的管道送至排气筒排放;热烘干炉燃烧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废水环保设施: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基板酸洗废水、脱脂废水、压延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等,依托厂内原有项目的1套处理规模为800m3/d的脱脂废水预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100m3/d的压延清洗水预处理系统以及1套处理规模为25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末端回用系统处理。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基板酸洗后水洗工序、喷淋塔、冷却塔,其余的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3、固体废物: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化学品包装袋与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机油抹布与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盐酸、废乳化液、废脱脂液、废盐酸底渣、废水检验废液等。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及其边角料、废薄膜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吸油器、废干燥器,交由下游企业回收利用。危废暂存均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依托原有的一般固废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环保设施: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油雾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其中:酸性废气主要有氯化氢和氯气。氯化氢主要来自基板酸洗、废酸再利用生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铁)等工序、盐酸储罐和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酸雾,氯气主要来自废酸再利用生产净水剂(聚合氯化铁)等工序。现有项目酸洗1、2、3线、反应釜反应、盐酸/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氯化氢废气产生的氯化氢和氯气废气采用“冷凝+水喷淋+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的6机架酸连轧机组酸洗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采用RTO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油雾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碱雾采用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退火炉、天然气锅炉、热水炉、蒸汽发生器燃烧尾气通过炉体配套的管道送至排气筒排放;热烘干炉燃烧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2、废水环保设施: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基板酸洗废水、脱脂废水、压延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综合废水、生活污水等,依托厂内原有项目的1套处理规模为800m3/d的脱脂废水预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100m3/d的压延清洗水预处理系统以及1套处理规模为25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末端回用系统处理。废****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至基板酸洗后水洗工序、喷淋塔、冷却塔,其余的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工业城****处理厂。3、固体废物:本次改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化学品包装袋与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机油抹布与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盐酸、废乳化液、废脱脂液、废盐酸底渣、废水检验废液等。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及其边角料、废薄膜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吸油器、废干燥器,交由下游企业回收利用。危废暂存均依托原有的危废暂存仓库,一般固体废物依托原有的一般固废仓。 |
| 1、退火工序的P4(1)、P4(2)两根排气筒合并成P4(DA008)一根排气筒,合并后排气筒高度未降低仍保持25m。2、由于企业建设规划调整,原计划厂房A北侧退火车间的罩炉2线将搬迁至厂房A新增的退火车间,现取消搬迁计划,罩炉2线留在原退火车间,保留原来的P6(1)(DA004)和P6(2)(DA003)两根排气筒。3、拆除原有的4台备用发电机和1台60万大卡蒸汽发生器,对应拆除排气筒P10和P30。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1)2026年3月11日,华美公司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申取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253933001V),并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的要求,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和环保标识牌。 (2)全厂废水外排口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流量、温度、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监控因子),有机废气排污口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设备(挥发性有机物、烟气参数等监控因子),****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 (3)按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污染物排放监测,并定期将环境监测报告上传到**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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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2.2 | 36.304 | 0 | 0 | 22.2 | 22.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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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9.777 | 18.401 | 0 | 0 | 9.777 | 9.777 | / |
| 1 | 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 **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597-2015)“表2**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珠三角”相应限值(其中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铁、总锌、总铜执行排放标准限值的200%)、《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2012)“表2**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中的“间接排放”相应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以及**工业城****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1套处理规模为800m3/d的脱脂废水预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为100m3/d的压延清洗水预处理系统以及1套处理规模为25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末端回用系统处理 | 对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口(废水总排口)的pH、CODcr、SS、氨氮、TP、总氮、石油类、总铁、总铜、总锌、BOD5、动植物油等污染物进行监测 |
| 1 | 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 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氯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现有项目酸洗1、2、3线、反应釜反应、盐酸/废盐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氯化氢废气产生的氯化氢和氯气废气采用“冷凝+水喷淋+碱液喷淋+水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的6机架酸连轧机组酸洗段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涉及氯化氢、氯气污染物的处理设施进行布点监测。 | |
| 2 | 有机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RTO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表2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建有1套RTO处理设施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有机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 3 | 油雾废气处理设施 | 油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油雾主要来自压延工序,产生的油雾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涉及油雾处理设施进行布点监测 | |
| 4 | 碱性废气处理设施 | 碱雾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碱雾主要来自基板脱脂工序,产生的碱雾采用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涉及碱雾的处理设施进行布点监测 | |
| 5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污水处理设施氨、硫化氢等污染物排放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处理站恶 臭处理时设施进行布点监测,监测因 子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
| 6 | 天然气锅炉、热水炉、蒸汽发生器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蒸汽发生器、热水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低氮燃烧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锅炉、热水炉、蒸汽发生器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进行布点监测 | |
| 7 | 退火炉烟气处理设施 | 退火炉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及修改单中“热处理炉”相关要求 | 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退火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布点监测,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 8 | 厂界外无组织废气 | 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氯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执行(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采取车间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生产环节和废水收集处理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对厂界外布设1个参照点,3个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氯化氢、氯气、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 | |
| 9 |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 -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采取车间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生产环节和废水收集处理过程中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根据验收技术规范,在有机废气车间外布设4个监控点,监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 |
| 1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 | 东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 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 选用低噪音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 | 在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共布设 5 个监测点位 |
| 1 | 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收集,加强综合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 项目已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具体如下: (1)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化学品包装袋与包装桶、废润滑油、废含机油抹布与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废水处理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盐酸、废乳化液、废脱脂液、废平整液、废盐酸底渣、废水检验废液等,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受当前净水剂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公司厂内制净水剂生产工序的原材料,其余的废盐酸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验收期间,由于复膜印刷版辊使用抹布擦拭干净循环使用暂未更换,本项目暂未产生废印刷版辊,待后续实际产生时再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擦试复膜印刷版辊后产生的含油墨抹布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及其边角料、废薄膜边角料、废包装袋、废吸油器、废干燥器、,交由下游企业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标准要求。 (3)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办公区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 1 | 建立健全全厂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2026 年 4 月,华美公司对原有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增加了本项目内容,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6 年版),****环境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编号:440784-2026-0068-M)。全厂设有基坑总容积为 26400m3 和 1 个 500m3 的事故应急池,在突发环境事件状态下,厂房内的事故废水经各自厂房内的基坑进行暂存,厂房外的其余事故废水经应急管网以自流形式流向厂房 1 镀锡车间的基坑 2# 和事故应急池暂存。全厂共设有 1 个雨水总排口,安装了手动闸阀,一旦发生事故关闭雨水管网排口闸阀,防止事故废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出厂区外。 |
| 氢气供应及回收系统(除本项目新增)、给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储运工程(除本项目新增)、办公食堂宿舍楼、固废暂存场所、部分废气处理设施(除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氢气供应及回收系统(除本项目新增)、给水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储运工程(除本项目新增)、办公食堂宿舍楼、固废暂存场所、部分废气处理设施(除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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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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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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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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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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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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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