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 **** |
**区齐村镇胡埠村 |
284 |
管道运输用地(1205) |
50年 |
规划指标(****):依据枣自资规行(**)字〔2025〕14号规划设计条件,该宗地使用性质为管道运输用地(1205),面积284平方米,容积率(地上)<0.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0%。
该宗地范围内的93平方米建筑物、围墙等地面资产评估价13.7820万元,****政府另行办理购买手续后,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公告期限
公告时限为30日,具体时限为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7月7日。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6年6月8日起至2026年7月7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区自然**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联 系 人:******局
地 址:******区**南路2号
联系电话:0632-****772
****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