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遴选工作制度,因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原实施单位申请退出,现面向社会重新公开遴选实施单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要求
建设冷链物流仓储设施,配备低温穿堂、封闭月台、数据采集终端、温度监控系统等设备,配备专业冷藏车,冷藏车使用率达10%以上,开展冷链产品一体化物流服务。补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冷链短板。****基地、农民**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生鲜农产品提供包装、仓储和运输的标准化服务,重点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
二、申报条件
1.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2.建立独立、规范、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3.申请主体应为试点项目实施的实际投资主体,对试点实施有明确规划和措施,且具备完成申报内容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4.申报实施单位承诺接受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第三方的指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三、遴选程序
1.申报。意向实施单位对照要求和条件,提交申报材料(含必要的支撑材料),并于2026年6月11****办公室。
2.评审。由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按标准计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试点入围实施单位。
3.公示。入围实施单位经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点实施单位。存在异议并经查实的,取消资格并按竞争性评审结果依次递补。
四、申报材料清单
1.试点项目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
2.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3.试点项目意向企业诚信承诺书;
4.申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其他证明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人员:聂京京
电话:0792-****898
****(代)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