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1)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标准,按建设部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务必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操作规程及粗制滥造现象,采购人有权加以制止,直至下令停止施工,其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2)当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相符时,须先报告采购方,再由采购方和设计方根据现场进行调整。
2、施工及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5)《工程建设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其他未列出的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规程。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必须完全响应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不得缺漏项,总报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100日历天。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标书代写
2.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本工程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验收要求
3.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3.2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以及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且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保修期2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险预留金中扣除。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如验收过程中发生纠纷,将委托****管理部门或其认定的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项目特别说明
1.实施时间及地点
1.1实施时间:100日历天。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
★2.2 结算办法:本项目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定后为准,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即成交供应商交易金额),不得进行价格调差,不得超出立项批复范围随意增加工程内容。
2.3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4工程变更
2.4.1 采用暂定价形式的由有关部门审定。
2.4.2 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
2.4.3 需要审核审批的,应当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3.工程竣工结算
3.1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后6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移交使用单位(含使用说明、缺陷责任期等),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3.2工程量清单价款以****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合计结算金额不得高于合同金额上限价。
4.工程保修
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承包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5.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法院****法院。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工程费用(含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以及材料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税金、财务等所有费用等。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供应商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用到的水费、电费用、垃圾外运处理的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额外支付费用。
4、供应商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配备计划等。
5、因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工伤或职业病事故、违法犯罪、各类纠纷等情形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关于违约金的支付或者赔偿责任的承担,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相关金额,应付款不足以扣除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予以补足。
6、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其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事件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7、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上述信息。成交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满后,不向任何个人、****公司透露。
8、成交供应商应当与所有参与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约束其履行保密协议,保证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因供应商原因违反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发生失密、泄密行为时,供应商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保密协议要求赔偿违约金等。
9、本项目预算金额为含税金额。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