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规范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行为,保障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投标活动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主管局文件精神,****(以下简称“我校”)现就2026至2028学年“校园餐”食堂劳务、自购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营养改善计划”劳务、自购食材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
合同包1:劳务项目
合同包2:自购食材项目
4.遴选内容:遴选招标代理机构1家。
5.服务期限:完成单个项目的招标代理全部工作为止。
二、报价要求
1.上述两个合同包的招标代理服务****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汉财字〔2018〕99号)文件规定,以最终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报价的折扣率计费。
2.上述两个合同包的代理费报价包括服务费用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再产生额外费用。
3.上述两个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各中标单位支付。
三、申请人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备相应招标代理资格:工程类项目需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备案证明或相应认可文件;
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选定方式及评审办法
(一)选定方式
公开遴选,****学校组建3****小组,****学校参会人员中随机抽取,与参选机构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主动回避;审核投标文件后,对有效投标人采用综合评标法选定中标单位。
(二)评审因素及权重
在报名现场获取纸质版评分细则。
五、投标文件要求
参选机构须按以下要求整理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密封提交,资料概不退还: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资质备案证明、相关行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3. 信用记录查询截图(遴选公告发布后有效期内查询)、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 近三年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证明;
5. 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履约保障方案;
6. 参选机构简介、财务状况说明、税收及社保缴纳相关证明;
7. 本项目服务价格一览表;
8. 其他可体现机构实力、资质、信誉的补充材料。
六、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1. 投标文件须装袋密封,封袋不得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2. 封袋外应注明:项目名称(合同包1或合同包2)、参选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遴选程序
1. 公告发布:在我校官方媒体发布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2. 报名及文件接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
3. 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对参选机构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4. 综合评审:按评分标准对合格机构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排序。
5. 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指定媒体公示1个工作日,接受异议申诉。
6. 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双方在15日内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09:00至2026年6月15日17:00止(周末不接受报名,五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文庙校区总务处)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或线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资料1套。
联系人:钟佰松
联系电话:180****6668
九、投标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09: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活动室)
十、其他重要事项
1.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 参选机构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我校**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上报监管部门处理。
3. 若单个合同包合格参选机构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遴选;重新遴选仍不足3家的,可直接委托符合条件的机构。
4. 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异议需实名并附有效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5. 我校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如因项目调整需变更相关事宜,将在原发布媒体发布补充公告。
****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