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公司110千伏春双Ⅰ路#54杆迁改工程 | **市**市双洋镇中村村 | **** | 本迁改工程位于**市**市双洋镇中村村,改线范围为110kV春双Ⅰ路#52~#57杆,改线段**架空线路起自110kV春双Ⅰ路现有#52杆与#53 杆之间,**G#53塔,左转往北方向,沿用地范围西侧山头架设G#54塔、G#55塔;从G#55塔开始右转往东北方向,跨过Y009乡道,至原110kV春双Ⅰ路#56杆附近**G#56塔,与原线路连接,**G#53、G#54、G#55、G#56塔共4基,**G#52~G#56塔导地线,**单回架空线路约1.4km,利旧重紧单回线路0.62km;拆除现有#53、#54、#55、#56水泥单杆共4基,拆除现有#53~#56水泥杆导地线,拆除单回架空线路1.2km。线路涉及玳瑁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占用生态保护****人民政府的论证意见。 |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专项保护措施,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除塔基征地范围外不再另行增加临时占地,不在这些区域设置牵张场,利用现有村道和机耕道路作为施工便道,尽量采用无人机、人力和畜力进行运输;线路采用高塔跨越,抬高架线高度,经过生态保护红线时采用人工伞张力放线以降低生态影响,施工完毕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生态恢复;线路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导地线、金具等应按规范要求处置。 (二)落实工程项目运营期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化设计,线路设计应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50545-2010);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的导线,减小静感应电动势、对地电压和杂音电动势;所有线路、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线路投运后,建设单位应与规划部门配合,控制线路周围敏感建筑物的建设。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