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项目名称 | 30万吨/年生物质液体燃料项目施工总承包监理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6月5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1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投标报价 | ****274.00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44个月 | |||||||
| 质量等级 | 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总监理工程师 | 庄剑勋(注册号:****3824;身份证号:510113********68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2.**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3.川****管理部2021-2023年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合同(2021年城市监理); 4.**市**区兴****公司2023年度基建工程监理服务商年度框架协议; 5.新**川****公司的**川能210万千瓦光伏治沙一体化项目、**川能10万吨氢50万吨甲醇项目; 6.**驿华****公司2022年度基建工程监理服务商年度框架协议。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攀钢集团****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58.00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44个月 | |||||||
| 质量等级 | 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洪东(注册号:****7356;身份证号:512922********747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焦化公司西来峰360万吨/年捣固焦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2.**东景****公司20万吨/年1,4-丁二醇一体化项目; 3.攀钢****公司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4.高端钛及钛合金用海绵钛扩能项目; 5.攀钢****公司3.5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同创****公司 | ||||||
| 投标报价 | ****344.00元 | |||||||
| 监理服务周期 | 44个月 | |||||||
| 质量等级 | 所监理的工程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郭凌冰(注册号:****5655;身份证号:513030********02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地面工程监理(四标段:**西井区地面集输工程监理); 2.西部管****公司2025年工程监理框架; 3.******公司年产4万吨氯化亚矾、年产5万吨氯乙酸、年产9.8万吨烧碱项目监理; 4.**气田**延694井区、**延653井区天然气地面集输工程监理服务一标段。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招标人:****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园区南四街6号 联系人:刘光彬 联系电话:186****5291 电子邮箱:****@cgxnygy.com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凯、蒋霖、薛炜;联系电话:191****8613、182****5235; 地址:****市良****中心G1栋19楼********公司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qzggzy/)、(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集团****公司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jymh.****.cn/)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1.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光彬186****5291 |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园区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局 中国—****园区****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023 0777-****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