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海南东方CZ7与CZ9海上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审批
海南-东方-东方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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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发文机关: 核与辐射安全处 成文日期: 2026-06-04
名 称: 关于批复****CZ7与CZ9海上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文 号: 琼环审〔2026〕43号 发布日期: 2026-06-08 15:37
备案登记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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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复****CZ7与CZ9海上风电

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网绿****公司编制的《****CZ7与CZ9海上风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市、**县、**县,主要建设内容:

(一)**500kV**开关站,安装1组120Mvar高压电抗器,**6回500kV出线间隔。

(二)**起于500kV**开关站,止于500kV化亚甲线152号塔附近π接点的两条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30.3km,**杆塔61基。

(三)**起于500kV**开关站,止于500kV****电站的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63km,**杆塔136基。

(四)**起于500kV**开关站,止于CZ7陆上集控站的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5.9km,**杆塔58基。

(五)**起于500kV**开关站,止于CZ9陆上集控站的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25.3km,**杆塔58基。

(六)**起于CZ7陆上集控站,止于CZ9陆上集控站的50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0.3km。

二、根据《报告书》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公司按照《报告书》所述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有效控制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即电场强度控制在4000V/m内,磁感应强度控制在100μT内。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及时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复绿等生态修复工作,并进行长期监测,确保生态功能有效恢复。工程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和环保标准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和处置利用。

六、****环境局、****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本工程环境保护“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公益林的部分在建设前,应依法依规办理生态保护红线准入和用林等相关手续;工程开关站在建设前,应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利用相关手续。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工程开工建设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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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抄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白沙黎族自

****环境局,****执法局,**县综

****执法局,白沙黎****执法局,省辐射环境

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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