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引洮润株”水**配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引洮润株”水**配置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县、**、**市、**区、**区、**区、**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引洮润株”水**配置工程从**市**县境内****水库取水,**输水管线向**市**区、**区、**区、**区、**市、**及**县供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水库大坝右岸上游4千米左右的垭口内,采用塔式结构;输水工程包括1条输水主线路和5条输水支线路。输水主线路总长157.86千米,输水支线路总长61.22千米,主要建筑物有1座取水口、3条隧洞(总长56.08千米)、1条盾构隧洞(长8.00千米)、9段输水管道(总长155.00千米)、32座顶管、6座倒虹吸、1座渡槽、1座退水闸、440座管道附属阀井和7条永久检修隧洞等。工程挖方总量1121.85万方,回填总量700.16万方,表土回覆252.86万方,混凝土骨料利用13.85万方,**化利用8.80万方,弃渣146.18万方,弃渣由本工程设置的11处弃渣场依法依规接收消纳。工程建设征地总面积9350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52.21亩,临时征用土地9297.79亩。工程总投资539982.65万元,环保投资13259.57万元。工程建设涉及******湖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省罗霄山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洣水**段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和湘江**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5处生态敏感区以及**县洣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洣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市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3处水环境敏感区,敏感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均已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或支持意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严禁向生态敏感区排污倾废。从保护生态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采用绿色施工工艺,严控施工范围与临时用地,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避免或减少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开工前做好对重要植物的详查,对野大豆、金荞麦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避让、就地保护、种质**保存等措施,对古树名木设置围栏并实行挂牌保护。鱼类主要繁殖期禁止涉水施工。洮水水库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并开展增殖放流,水产种质**保护区按要求开展鱼类和底栖生物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等恢复措施。及时做好工程开挖面、弃渣场、施工便道及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区域的复垦或生态恢复。运行期做好工程沿线绿化和植被养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洮水水库坝下丰水期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7.92立方米/秒,枯水期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3.96立方米/秒。建设生态流量、水温在线监测系统,保障生态流量下泄与在线监测,数据实时接入监管平台;每年5月针对中华倒刺鲃及其他产漂流性卵鱼类,开展为期10天的生态流量过程调度,模拟自然水文过程,保障鱼类繁殖需求。施工区合理设置废水处理设施,水源区、Ⅱ类水体周边施工产生的砂石废水、隧洞排水、基坑排水、混凝土拌和废水及机修含油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其余区域施工废水达标处理后优先回用,多余部分达标外排。对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严防机械用油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工程临时办公用房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厕所收集后,采用吸粪车定期清掏,不外排。**洣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洣水**段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穿越段选用顶管非开挖穿越,施工期在保护区上下游布设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洣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穿越段应选择在枯水期围堰施工,施工时设置拦污栅以减少悬浮物对水源保护区影响,在施工区域下游布设自动监测设备对水质进行实时监控,同步进行重金属离子的手工监测;湘江**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穿越段采用倒虹吸水下沉管方式穿越,施工期在穿越处上下游布设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涉保护区施工现场应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发现水质异常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水厂及生态环境部门,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隧洞施工落实超前注浆防渗措施,严防施工涌水污染沿线地下水。配合生态环境****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执行水源地各项保护措施,确保水质达到其水域功能区划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215处(居民点211处,学校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4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对于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时设置围挡或移动声屏障,避免或减轻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范围内禁止设置砂石装卸、堆放、拌和等施工场地。工程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和设备。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限速行驶等措施。****搅拌站的配料机、上料仓、搅拌设备及输送设施等,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备,搅拌站内搅拌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须采取除、吸尘措施,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同时搭设操作防护棚罩,防护棚除进出口外须用防尘网和其他材料封闭。重污染天气应增加清扫频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施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应按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弃。运行期日常检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政府****管理部门建立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周边应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避免或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