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6-08 1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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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
关于**市芳**系河道整治三期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清港****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市芳**系河道整治三期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该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台****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清港镇,涉及芳杜河、茶头塘河、前赵河和芳斗塘河。
(二)原则同意建设**市芳**系河道整治三期工程,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护岸建设、河岸绿化、河道杂草清理等。本项目整治护岸总长12.6公里。
二、工程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防洪标准》等标准和法规、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工程等别为Ⅳ等,河道护岸为4级建筑物,施工临时建筑为5级建筑物。
三、工程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河道整治方案。河道沿岸采用仿松木桩护岸进行防冲,并对河道沿线进行杂草清理和绿化种植。河道沿岸设置文化墙、休闲座椅、太阳能草坪灯等设施。
四、节能、环保、水土保持
按照节能、环保、水土保持等法规规定做好设计工作,并落实相关措施。
五、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核定概算为1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9万元,预备费43万元。建设资金由省级主管部门补助和市财政专项资**排解决。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其他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纪要》意见。
(二)建设单位做好与市自然**、农水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本项目在符合自规部门用地及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市芳**系河道整治三期工程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附件
**市芳**系河道整治三期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 一 | 工程费用 | 1193 | |
| 1 | 建筑工程 | 1092 | |
| 2 |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29 | |
| 3 | 施工临时工程 | 72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39 | |
| 1 | 建设管理费 | 94 | |
| 2 | 土地补偿费 | 434 | |
| 3 | 环保和水保工程费 | 60 | |
| 4 | 勘察设计等其他费 | 151 | |
| 三 | 预备费 | 43 | |
| 四 | 概算总金额 | 1975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农水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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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2603-331083-04-01-36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