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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 序号 | 批复 名称 | 审批文件号及链接 | 审批 时间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 1 | ********医院**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崇环审〔2025〕号,链接见附件 | 2025年9月30日 | ****医院 | **市**县**镇**街173号该医院介入导管室一层DSA2室。 | ******公司 |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931。通信地址:**市金鸡路8号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科。邮编:532200。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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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