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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包件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阜通西大街12号楼12层1208
被投诉人:********中心****中心)
地 址:**市东**建内大街6号
当事人:****
地 址:**市东**建内大街6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省**市泽国镇水澄村**大道东侧(自主申报)
四、基本情况
****采购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0,福立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10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