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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为推进****集团相关借款本息合计1.8亿元的债权追偿工作,高效开展破产阶段债权申报、核查、重整方案磋商、财产清收、分配回款等专业法律事务,现发函****事务所,请结合项目基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出具该项目风险代理服务报价函,本次询价仅为成本测算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或承诺,不作为最终选定服务机构及中标的依据。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背景:2024年3月,我局**代理律师就案涉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6月24日开庭审理并一审胜诉,同年10月9日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因债****集团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止,正式转入破产重整债权申报、清算受偿阶段。
2.债权标的:本次风险代理的核心标的为****集团相关借款本息合计1.8亿元债权。
3.服务内容:破产债权申报、债权核查、重整方案磋商、财产清收、分配回款、破产程序相关诉讼等全流程法律服务,直至债权回款全部完成。
4.计费模式:本次采用“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超额奖励费”的风险代理模式,需符合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分级限价规定。
5.报价要求:请各单位在报价中明确基础代理费金额、1.8亿元范围内风险代理费计提比例及封顶金额、超出1.8亿元部分超额奖励代理费计提比例,同时附相关服务方案及团队配置说明。
(联系人:石元龙;联系电话:138****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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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