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规范国有土地租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单位对**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地块和**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闲置国有土地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方式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主体
招租人(出租方):****
地 址:**县八达镇**路**一巷009号
联系电话:0776—****502
二、租赁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位置
**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地块和**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位于**县驮娘江新****园区桥头)。
(二)地块概况
1. 土地性质:国有建设用地
2. 土地面积:**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地块2860.67㎡(折合约4.29亩);**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1186.48㎡(折合约1.78亩)。
3. 地块现状:场地平整、无地上建筑物、现状空置,按现状交付承租方使用。
4. 规划土地用途:**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停车场用地;**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为商业用地,两地块仅作临时经营性场地使用。
(三)租赁核心参数
1. 租赁期限:2年,如有土地地块出让需求或者全县总体规划用途变更需要退还租赁土地的情况时以实际已租赁的时间为准。(自租赁合同签订、场地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自动终止,如退租未满,只退土地租赁费,不作其他场地设备迁移费赔偿)。
2. 租金底价:经第三方资质机构评估,本次招租年租金**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2.7348万元;**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3.954万元。
3. 竞价增价幅度:每次竞价最低增价0.1万元,可多次递增。
4. 出租方式:两地块整体出租,作为临时用地租赁。
三、租赁用途及禁止条款
(一)允许用途:仅限合规临时使用,可用于临时停车、合规仓储、非污染类临时经营等(根据地块规划细化),严禁改变土地权属和规划用途。
(二)禁止行为
1.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仅可设置临时简易设施;
2.不得从事化工、加工、养殖、屠宰等产生噪音、污水、废气、废渣的高污染、高风险经营项目;
3.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的项目;
4.不得转租、转借、抵押、置换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流转租赁使用权。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资信良好;
(三)自愿遵守本次招租公告及后续租赁合同全部约定,独立承担经营及安全主体责任;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五、招租竞价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现场竞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一)报名期满后,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参与现场竞价,报价高于底价且最高者中标;
(二)若仅有1名有效竞租人,且报价不低于租金底价,直接确定为承租中标人;
(三)所有竞价结果当场公示,现场确认中标结果。
六、报名及竞价安排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八达镇**路**一巷009****中心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企业报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 个人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竞租报名表(现场领取填写)。
(四)保证金缴纳
1. 竞租保证金:**县驮娘江新区CQ-06-27地块为人民币0.11万元、**县驮娘江新区CQ-06-28地块为人民币0.16万元。
2. 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标书代写
3. 账户信息:
开户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账 号:206********006821
4. 保证金规则: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放弃承租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现场踏勘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竞租人可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招租人不组织集中踏勘,地块现状以现场实际为准,竞租人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地块全部现状及租赁条件,后续不再以此提出异议。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 竞价时间:2026年6月16日上午9:00
2. 竞价地点:****四楼会议室
七、租金支付及履约要求
(一)支付方式:先付租金、后使用场地,一次性付清年度租金;如因土地出让或者总体规划变更收回土地而获租方使用场地未满租赁期限时,只退剩余时间土地租赁费用,收回临时租赁的场地时产生的一切设备迁移等费用土地租赁方均不向获租方作任何经济赔偿。
(二)付款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当日全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三)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场地管理费、卫生费、税费、安全运维费等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承租方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担租赁期间所有安全事故、民事纠纷及违法经营产生的全部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租所有解释权归招租单位所有,招租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租事宜,如有变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
(二)租赁期满,承租方需清空场地、恢复土地原貌,经招租人验收合格后办理退场手续,无偿拆除所有临时设施;
(****政府征收、规划调整、公共项目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招租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剩余租金据实退还,场地清退时间提前一个月通知,也就是给一个月时间搬迁清退场地。
九、咨询方式
联 系 人:韦兰秀、农端
联系电话:0776—****502
办公地址:****中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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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