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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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紫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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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时间:2026-06-08 16:02
文件名称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年06月08日
内容概述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维护方案公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届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和《****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国土空间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厅印发《关于支撑“十五五”高质量发展 动态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试行)《**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度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第三版)(以下简称《指南》)以及相关政策问答口径,要求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2024年度体检结果,按需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指南》提出在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不改变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格局的前提下,对三条控制线、中心**用地布局、城市重要控制线、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规划分区等进行正向优化,编制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在底线管控、空间布局、重点项目实施等方面取得成效,但仍存在重点建设项目因位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不能建设的情况以及城镇开发边界预留空间不匹配、中心**部分用地性质不能满足实际建设需求、“十五五”重点项目落地空间不足等问题,为精准化解规划实施矛盾,保障“十五五”发展需求空间,特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不突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任务,不改变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结构和总体格局的前提下,本次**县动态维护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城市“绿线”、城市“黄线”、中心**用地、重点建设项目和规划分区等的动态维护,符合正向优化标准。

二、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原划定情况。根据“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097万亩,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3.07%,主要布局在县域河谷平地、丘陵地等有良好灌溉条件及耕地集中连片程度高的区域。

调整情况。本次规划动态维护拟调出永久基本农田95.9527亩,其中为保障“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调出68.2409亩;衔接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成果调出27.7118亩。本次规划动态维护拟调入永久基本农田845.0782亩,全部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其中“十五五”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补划调入74.7541亩,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调入770.3241亩。

调整结果。本次规划动态维护后,**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846万亩,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3.09%。

三、生态保护红线

本次动态维护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调整。

四、城镇开发边界

原划定情况。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县城镇开发边界1282.40公顷,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0.57%,****中心**及各镇镇区。根据2024年第2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县城镇开发边界1282.3971公顷,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0.57%,****中心**及各镇镇区。

调整情况。本次规划动态维护拟调入城镇开发边界1.7305公顷。调入项目共计12个。其中,符合“结合2024年度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和2025年实际变化,研判城市发展趋势,确需优化城镇布局的”情形,确需调入项目1个,调入规模0.0543公顷,主要布局在蒿坪镇;符合“为保障十五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需求,确需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情形,确需调入项目12个,调入规模1.6762公顷,主要布局在蒿坪镇、**镇、**镇、高滩镇、瓦庙镇、洄水镇和麻柳镇。本次规划动态维护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1.7307公顷。均为经核实无法实施且土地未报批的图斑,主要布局在**镇、高桥镇、高滩镇、焕古镇、洄水镇、汉王镇、**镇和蒿坪镇。

调整结果。本次规划动态维护后,**县城镇开发边界1282.3969公顷,占县域国土总面积的0.57%,****中心**及各镇镇区。

五、中****中心**规划分区

原规划情况。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中心**城镇建设用地494.99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42.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2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3.02公顷,工矿用地8.51公顷,仓储用地6.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3.4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2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0.45公顷,特殊用地8.72公顷,****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的49.08%、10.35%、4.65%、1.72%、1.30%、20.90%、2.07%、8.17%和1.76%。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中心**城镇建设用地494.99公顷,其中居住生活区242.82公顷、综合服务区153.57公顷、商业商务区22.96公顷、工业发展区8.51公顷、物流仓储区6.45公顷、绿地休闲区40.30公顷,交通枢纽区20.29公顷,林业发展区0.09公顷。

调整情况。为落实2024年第2次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社区东北部城镇住宅用地边界进行优化,增加城镇住宅用地0.0574公顷;需将位于**镇新****教育中心进行扩建和边界优化,调入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1597公顷,调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0.0203公顷;需在**镇楠木村、新桃****服务中心、****中心,增加商业用地0.5902公顷;需要在**镇楠木村、西门河村、****停车场,****停车场用地0.3889公顷;需将**镇贾坪村的**县大巴山茶马古道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扩建,增加其他交通设施用地0.3518公顷。

为落实城镇村道路施工范围需要将规划的城镇村道路用地按照施工范围进行调整,并优化周边用地范围;为保障总体规划的紫****公墓建设项目、**县养生谷旅游综合开发项目、****特色旅游文化街区建设、****小学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停车场****广场用地需求以及平衡城市绿线,需对涉及范围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同时,本次动态维护城镇开发边界因**县陕甘茶马古道国家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扩建调入0.3938公顷,规划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满足**县旅游发展需求。

调整结果。本次规划动态维护后,居住用地241.18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1.40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5.67公顷,工矿用地8.51公顷,仓储用地6.4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1.0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4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2.40公顷,特殊用地8.85公顷,****中心**城镇建设用地的48.63%、10.36%、5.18%、1.72%、1.30%、20.37%、2.11%、8.55%和1.78%。维护后,中心**城镇建设用地495.92公顷,其中居住生活区241.26公顷、综合服务区153.67公顷、商业商务区25.61公顷、工业发展区8.51公顷、物流仓储区6.45公顷、绿地休闲区42.25公顷,交通枢纽区18.17公顷。

六、城市重要控制线

原规划情况。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心**范围内划定城市绿线30.7435公顷,主要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主要布****社区、**村和**村等;划定城市黄线8.5376公顷,****水厂、****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监测站、城市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城市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中心、消防站等城市基础设施,主要布局在**镇的楠木村、****社区****社区以及**镇的悬鼓村;划定城市紫线1.4020公顷,主要包括**会馆群、报恩寺塔、**门、****陵园以及泗王庙文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主要布局在**镇**村、****社区、****社区以及**镇营梁村和贾坪村;划定城市蓝线1.3641公顷,****中心**范围内小面积水体和沟道,主要布局在**镇楠木村、**村、**村、新桃村以及**镇营梁镇和悬鼓村。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1.4020公顷,与城市紫线范围一致。

调整情况。本次动态维护结合“十五五”项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成果,调整中心**规划用地布局后,在确保规模标准或服务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优化城市绿线和城市黄线范围。

调整结果。调整后,确定城市绿线30.8436公顷,主要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主要布****社区、**村、**村、西门河村等,较调整前增加0.1001公顷。确定城市黄线8.6742公顷,****水厂、****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监测站、城市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城市邮政局、邮政支局、电信局、****中心、消防站等城市基础设施,较调整前增加0.1366公顷。

七、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为保障“十五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的空间需求,****改革局确认后增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共包含749个项目,其中有精准用地范围的项目113个。各类项目均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省秦岭重点保护区 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等要求。

八、规划分区

原规划情况。《**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将全县划分为6类一级规划分区,其中,生态保护区650.0859平方公里、生态控制区638.9329平方公里、农田保护区74.5272平方公里、城镇发展区14.9468平方公里、乡村发展区761.4358平方公里、矿产能源发展区100.4354平方公里。

调整情况。依据三条控制线、中心**用地布局等正向优化结果,需同步对原规划确定的用途分区进行调整。

调整结果。调整后,生态保护区650.0881平方公里、生态控制区638.9578平方公里、农田保护区76.2591平方公里、城镇发展区14.81043平方公里、乡村发展区759.8767平方公里、矿产能源发展区100.3720平方公里。

九、空间协调与实施保障

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充分衔接“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推动安巴成高铁项目落实;协同**县、**县,建设好**至**高速公路、**至**高速公路;协同**县、**县,建设好G541。协同**市**县,建设好S318;协同**县,建设好S529。构建主次分明、设施配套,车辆畅通、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体系。协同**区,**330KV线路,重点建设好330KV****电站。

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充分衔接“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动汉江两岸水源涵养与土地综合整治。协同**县、**区、**县,在汉江两岸开展水源涵养和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沿江堤防建设及河道整治,增强防洪减灾抵御能力;推进水环境治理,控制污染源,确保水质全面达标。开展沿江亮化、绿化工程建设,提升城镇品质。

产业发展**共赢。充分衔接“十五五”重点建设项目,依托旅游公路G541,主动融入**市“绿道”大环线。积极参与陕南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大力发展富硒产业、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康养服务等产业,****园区****园区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实施“补链”工程,完善绿色循环产业体系,培育富硒食饮品、新型材料和生物医药三大支撑产业。

实施时序安排。调整方案审批后立即完成数据库修改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作为规划管理、用途管制和后续监管的法定依据。全面推进调整后的约束性指标、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同步完成调整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衔接。

政策保障措施。建立与调整后规划相匹配的**配置机制,将土地、资金等要素向本次调整的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倾斜,优先保障耕地保护、乡村**、新型城镇化的要素需求。建立政府主导、自然**部门牵头、其他各部门协同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调整后的规划成果。强化自然**执法监察,严厉查处违反规划内容、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行为。

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年度监测+五年评估+闭环反馈”机制,年度监测侧重调整内容实施进度与刚性约束落实,五年评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周期,聚焦“十五五”重点项目落地成效与规划适配性,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整合卫星遥感、实景三维等技术,对重要控制线管控、空间布局、项目落地等核心内容进行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确保动态调整科学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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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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