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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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市**区轿子山镇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于2026年05月27日 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省乾**市****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第九款第1 项—未提供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证;******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 条: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条第五款第3 项:项目经理未提供职称证。****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条第七款第1 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的第(6)条规定:未提供安全员不允许兼岗的承诺函。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本项目于2026年05月27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进行开、评标,评审结束后,核对开评标资料、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时,****一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文件内未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6)要求,提供配置在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有第(4)条“无在建项目(同一项目安全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安全员;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规定的情形及本项目内不允许兼岗的承诺函,仅承诺了安全员无在建项目。该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约定,该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鉴于此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为确保公平公正,根据相关规定于2026年06月05日对该项目进行复议,现公布复议结果。 结果公示至2026年06月11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水务局(0851-****7628)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3****482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0****9357 2026年06月08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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