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神湾镇神湾大道北4号,邮编:528462
联系电话:0760-****280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神湾镇沙光街15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扩建内容:①新增发热门诊楼、手术楼、CT楼、病房楼,门诊大楼、综合楼、住院楼、急诊楼调整布局;②不新增用地面积,新增建筑面积;③员工新增134人,床位数新增120张,日最大门诊量新增约400人次;涉及X光机等产生辐射的设备,建设单位须另行按照辐射类项目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 环评机构 | **市美斯****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直连管道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后有组织排放;废水****处理站周围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垃圾堆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废气选用紫外线、静电吸附、臭氧、薰蒸或****医院内各类用房落实室内空气消毒处理、高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酒精消毒废气无组织排放;煎药废气无组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