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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万吨螯合微量元素营养剂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5万吨螯合微量元素营养剂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螯合微量元素营养剂环保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市刘寨镇八里岔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技术改造,主要建设3栋生产车间,4栋仓库,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吨螯合微量元素营养剂。
公示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56****598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