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6月8日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自然人文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已由 **县发展和改革委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银行贷款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县自然人文景观综合提升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巨口铺镇、**镇、严塘镇。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三个部分,主要包括:
(1)拟对**岩景区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线、游览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系统性提质改造。核心内容包括景区内部游步道及连接道路提质、安全护栏建设、绿化亮化、河道清淤、灾害防治、管线铺设、旅游服务设施(电瓶车、游船、监控)购置安装,以及巨口铺镇入口沿线环境整治与民居立面改造等。
(2)拟对**镇景区建筑提质改造973.00m,漂流河道建设4.581km,园林景观5815.00m2,绿化15900.00m2,道路建设920.00m,以及漂流配套、交通工具、景观栈道、小品、水、电、公共设施、水坝、码头等工程。
(3)拟对**洞景区提质改造:地质博物馆装修改造443.07m2、研学基地装修改造471.66m,****文化馆外部改造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省市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
本次对**县自然人文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施工范围主要包括:(1)拟对**岩景区的基础设施、综合管线、游览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系统性提质改造。核心内容包括景区内部游步道及连接道路提质、安全护栏建设、绿化亮化、河道清淤、灾害防治、管线铺设、旅游服务设施(电瓶车、游船、监控)购置安装,以及巨口铺镇入口沿线环境整治与民居立面改造等。(2)拟对**镇景区建筑提质改造973.00m,漂流河道建设4.581km,园林景观5815.00m2,绿化15900.00m2,道路建设920.00m,以及漂流配套、交通工具、景观栈道、小品、水、电、公共设施、水坝、码头等工程。(3)拟对**洞景区提质改造:地质博物馆装修改造443.07m2、研学基地装修改造471.66m,****文化馆外部改造工程。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5. 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5.1 形式: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公司保函 □****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5.2 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5.3 提交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保险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独立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限。投标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标书代写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6 月 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17:00时止(**时间,下同)自行在本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6 月 29 日 09 时30 分,地点为****会议室。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地址:**县酿溪镇大坪七秀路与大陈路交汇处综合楼02栋2013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3****928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大坪七秀路
联系人:萧先生
电话:166****3703
****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