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经学校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三家广告制作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告制作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广告制作供应商库比选项目。
二、比选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预审
(一)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1日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预审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办理三证合一 ,此项不提供);
5.税务登记证(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已办理三证合一 ,此项不提供);
注:3、4、5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6.****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二)资格预审通过后将电子邮件通知比选申请单位,请各比选申请单位于2026年6月12日10时(带比选文件,密封)在第三会议室参加现场比选。
四、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判法。
五、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12日9:00 10:00(**时间)。标书代写
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评审时间:2026年 6月12日10:00
评审地点:******溪校区第三会议室
(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将通过****官方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四段2681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147****6892
****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