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出让**市**区智慧灯杆经营权的通告
****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公开出让**市**区智慧灯杆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名称
公开出让**市**区智慧灯杆经营权项目。
三、项目预算
0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对**区**范围内共5371根智慧灯杆,覆盖启明星大道(沙汀大道—宏安路)、文星大道(文苑路—科创大道)和文胜路(滨河路—马鞍大道)等路段,依法依规组织经营权出让,引入社会资本作为项目经营主体。在经营期内由经营者负责智慧灯杆升级改造,并通过智慧灯杆杆体城市照明运维、智能充电、LED广告发布、安防监控挂载、通信微基站租赁等服务获得运营服务收入。拟出让的智慧灯杆经营权资产评估价值约4.29亿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拒绝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加急标书代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09:00—17:00(**时间)。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市涪**涪金路金家林总部城26栋6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现场获取。
3.1现场获取。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缺少前述相关资料中任意一项,不能成功报名。
3.2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微信或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6月28日09:00(**时间)。
九、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6月28日09: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十、开标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市涪**涪金路金家林总部城26栋6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花荄镇银河大道东段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2****6234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涪**涪金路金家林总部城26栋6层
联 系 人:王老师(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0816-****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