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条款:
6.1验收工作严格依据:国家发改委令第31号(2025)、项目节能审查批复/告知承诺、节能报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节能标准、GB 17167、GB 2589、GB 50411等。
6.2验收单位资质与人员技术要求
6.2.1 验收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节能验收/能源审计/能效测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无违法失信记录。
6.2.2 项目验收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环保/能源/动力/化工/机械/电气等相关专业)。
6.2.3 验收人员须遵守回避制度,与项目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无利益关联。
6.3 验收范围与技术内容(验收单位必须全覆盖)
6.3.1 建设方案与工艺核验:核对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总平面布置;核查是否发生重大变更未报批(年能耗超批复10%及以上按重大变动) 。
6.3.2 用能设备技术验收(核心)
核查主要用能设备(电机、风机、水泵、压缩机、锅炉、变压器、冷水机组等)型号、规格、数量、能效等级/指标,必须满足批复及强制性能效标准。
- 现场100%核查关键设备铭牌、能效标识、合格证、检测报告;严禁使用淘汰类高耗能设备 。
- 大型系统按规范抽样,核对安装位置、运行参数与批复一致。
6.3.3 能效与能耗指标核验
- 复核单位产品能耗、综合能耗、万元产值能耗、工序能耗,不得高于批复及限额标准。
- 核查连续3个月试运行实测数据、性能试验报告、能耗台账,数据真实可追溯 。
- 测算实际年综合能耗,不得超过批复值;超10%及以上必须明确判定为不合格 。
6.3.4 能源计量与监测系统验收
- 核查计量器具(电、水、汽、气、煤等)配备符合GB 17167、GB 2589,一/二/三级计量配置率、准确率达标。
- 关键用能单元、主要设备单独计量;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
- 核查能源在线监测、数据采集、远传、统计分析系统按批复建成并投用,数据可追溯、可上传。
6.3.5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措施验收
- 批复要求的余热余压回收、变频、高效换热、保温、照明节能、智慧能源管控、光伏/储能等措施100%落实并投用。
- 建筑节能符合GB 55015、GB 50411,围护结构、外窗、暖通空调节能实体检验合格。
6.3.6 节能管理体系核查:核查能源管理机构、人员、制度、台账、培训、考核等是否健全并运行。
6.4 验收方法与技术标准(验收单位必须执行)
6.4.1 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验抽样检测数据复核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
6.4.2 资料审查:逐项核对批复、节能报告、施工图/竣工图、设备资料、计量证书、试运行数据、管理制度等,缺项不得通过 。
6.4.3 现场核验:全覆盖关键用能系统与设备,拍照取证、记录参数,形成现场核验记录影像资料。
6.4.4 抽样检测:对能效指标、计量精度、建筑节能构造、外窗气密性等按规范抽样,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如需)。
6.4.5 数据复核:对能耗数据进行合理性、关联性、追溯性校验,严禁编造、篡改数据 。
6.5 验收成果技术质量要求(验收单位交付物标准)
6.5.1 出具正式节能验收报告(节能验收报告),结论明确为合格/不合格,数据详实、依据充分、结论唯一 。
6.5.2 报告必须包含:项目概况、验收依据、范围、方法、资料审查结论、现场核验结果、能耗与能效复核、计量与监测核查、节能措施落实、存在问题、整改建议、验收结论、附件清单 。
6.5.3 附件必须齐全:批复文件、节能报告、设备清单及合格证/能效标识、计量检定证书、试运行数据、现场照片、检测报告(如有) 。
6.5.4 报告签章齐全(验收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专业人员签字),纸质版电子版(可编辑)各2套。
6.5.5 成果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严禁虚假记载、遗漏关键项、降低标准判定 。
6.6 验收单位技术责任与禁止条款
6.6.1 验收单位对验收结论、数据真实性、成果质量负全部技术责任,承担因失职造成的一切损失与法律责任 。
6.6.2 严禁降低标准、虚假验收、隐瞒问题、串通造假、泄露涉密数据 。
6.6.3 验收中发现一票否决项(淘汰设备、重大变更未报批、能耗超10%、计量失效、节能措施未落实),必须直接判定不合格,不得变通 。
6.6.4 验收单位须全程留痕,所有过程资料、记录、影像归档保存至少5年备查。
6.7 配合与整改技术服务
6.7.1 节能验收编制单位对不合格项提供技术整改建议,指导整改方案编制 。
6.7.2 整改完成后,免费复核1次,出具复核意见;复核仍不合格,按合同约定处理 。
6.7.3 节能验收单位须配合节能主管部门核查、抽查、复议,提供技术解释与资料支持 。
六、报名要求:
4.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经营范围及要求:报价单位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供应商须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均为原件扫描件。
4.3.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节能评估、节能验收能力,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财务、技术、能力。
4.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备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及良好从业记录,须提供2023年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今同类相关节能评估或节能验收项目业绩不少于1份,需按要求提交对应业绩证明资料。
4.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且无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 网站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段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 5天内。
4.6****集团或宝武环科、宝武水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7报名前须现场勘查作业区域及环境,确认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