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市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市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对辖区内柴油车尾气抽检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柴油车尾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工作,第三方机构对抽检的柴油车出具检测报告。柴油车尾气排放计划抽测5次。
(二)重点对辖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尾气排放抽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检工作,第三方机构对抽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出具检测报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计划抽测5次,抽测台数不少于140台。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一)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标书代写
(二)报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标书代写
(三)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五)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内容的;
(六)经本单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发现报价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的。
六、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人应于2026年6月15日18:00前,将询价文件(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服务方案、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企业报价及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公章发至联系电子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项目和供应商名称。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万鹤路180****环境局。
联系人及电话:陈娴,0770-****586/150****8104;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纪委****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0770-****350。
附件:采购需求表
****环境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