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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贯彻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有关规定,2026年6月8日我局接受了长****镇马家边村全域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医院****中心、****园区整治提升工程-人才公寓房建设项目、煤山镇南**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整治项目——小微电子产业园项目、煤山镇蓝领公寓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7月7日。
联系电话:0572—****318
通讯地址:长****街道**商务楼1号楼312室(****办公室)
邮 编:313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报备编号 |
| 1 | 长****镇马家边村全域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长****镇马家边村集体经济组织 | **** |
| 2 | ****医院****中心 | ****医院 | 2026.30 |
| 3 | ****园区整治提升工程-人才公寓房建设项目 | ******公司 | 2026.31 |
| 4 | 煤山镇南**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业整治项目——小微电子产业园项目 | ******公司 | 2026.32 |
| 5 | 煤山镇蓝领公寓二期项目 | ******公司 | 202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