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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报来《****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以漳高审立〔2026〕6号批复横三路(西环城路至原省道207)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三路(西环城路至原省道207)道路工程。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高新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呈东西走向,设计起点AKO+000与现状西环城路衔接,设计终点桩号AKO+220与规划横三路衔接,道路设计长度22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通信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1.39万元。其中**费为798.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9.73万元,基本预备费73.4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高新区财政统筹(纳入三大片区)。
六、项目建设工期:23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九、项目涉及公共安全、环保、水土保持、维稳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按有关规定履行下一步报批程序,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开发区****审批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