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标段)
三、中选(成交)信息(排名不分先后)
1.中选人名称:****
中选人地址:**市经开区东津镇吴湾村五组
2.中选人名称:**砼晟****公司
中选人地址:**省**市******工业园3幢1号101室
3.中选人名称:襄****公司
中选人地址:**市**区峪山镇蒋岗村
4.中选人名称:******公司
中选人地址:******办事处****居委会六组
5.中选人名称:湖****公司
中选人地址:******开发区****办事处****居委会五组
6.中选人名称:湖****公司
中选人地址:******办事处朱庄社区(汉十高速公路以北出口处)
7.中选人名称:**省**市荣昇和****公司
中选人地址:**市樊**梁坡村一组
8.中选人名称:**丰****公司
中选人地址:**省**市高新区团山镇
9.中选人名称:华新混凝****公司
中选人地址:**市樊**柿铺街杨湖巷77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商品混凝土供应商遴选项目(二标段);
服务范围: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形成良性竞争机制,避免出现供应商服务能力不足,拟选取多家供应商根据****项目生产需求,提供商品混凝土采购,包括商品混凝土的包装、运输、仓储、装卸等。(**、**区(包含高新区、东津新区));
服务要求:详见遴选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详见遴选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详见遴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飞、杨泽莲、胡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标准以中选价为基础,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的遴选人或遴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 选 人:****
地 址:**市**区胜利街17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10-****525
遴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樊******广场6号楼10楼
项目联系人:秦川
电 话:181****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