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招标代理:******公司 |
| 2026-06-09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7-02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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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工程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工程一标段****改革局以关于肃**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肃发改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2米(主路面21米,两侧各2米绿化带、4.5米辅路和4米人行道),设计路面为沥青路面,并建设其他配套的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障工程尽早建成投用,将**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工程一标段划分两个施工单元,分别为**街(神华路-石坊路)桩号K+0-K+960、**街(石坊路-武垣路)桩号K+960-K1+700。 (2)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3)质量标准: 合格 。(4)其他: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则。即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一标段(神华路-石坊路)与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的投标,但评标时不得同时中标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项目评标顺序依次为一标段(神华路-石坊路)到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投标人如果成为一标段(神华路-****一中标候选人,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石坊路-武垣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按剩余投标人名次依次递进,直至确定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9 09:00至2026-06-15 17:30(**时间,下同),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02 09:00,地点为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是否远程异地:是。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市(全流程)向******公司提出,联系人:肖亚峰 ,联系电话:0311-****5039-881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执法局 电话:0317-****18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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