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第二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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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已由成****改革局以锦发改投〔202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进行公开比选。

1.2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为:****。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市**区**街道岷江路。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岷江路规划道路设计全长501.879m(设计桩号:K0+000~K0+501.879),道路实施全长478.295m(实施桩号:K0+023.584~K0+501.879),道路红线宽25m,其中:桥梁长6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工程、照明与交安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2.4服务期限:暂定365个日历天,计划自2026年6月25日始,至2027年6月24日止,最终检测周期自委托项目第一批材料进场之日起至委托项目所有材料全部检测完以及现场试验检测完为止,具体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2.5比选范围:岷江路规划道路及跨河桥梁建设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具体详见材料检测及实体检测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成果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行业技术规程和要求。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信誉要求:具体要求按本比选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后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3.1.3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专项资质。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检测业绩。标书代写

3.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市政工程材料)专项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比选申请,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1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方式一:通过线上获取比选文件时,将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经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方式二:通过线下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市**区**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市主场A座26楼2609号)现场报名。

(3)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比选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若为联合体参加比选,以牵头单位名义报名获取文件。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1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可少于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1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4.2比选人不提供除4.1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6月16日14时30分,地点为****(**市**区**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市主场A座26楼2608号)。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南三环路二****车站旁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8-****3516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道杉板桥路699号招**市主场A座26楼2609号

联 系 人:赖林利

电 话:028-****6009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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