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
湖南-株洲-醴陵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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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8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731-****35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公司厂区内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工业园******公司厂区内,拟投资1.85亿元高性能电子玻璃生产线项目(一期)场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废气主要为原料称量、混合、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碎玻璃破碎时产生的少量粉尘,脱硝过程中逸散的氨气及原料在高温熔化过程中产生的熔窑废气。

原料称量、混合、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原料称量、混合、配料和窑头各料仓上均安装集气罩,通过滤筒式反吹风式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统一经21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在高温熔化过程中产生的熔窑废气经换热器降温后,再通过投入脱硫石灰进行干法脱硫,脱硫后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去除粉尘,最后通过设施进行SCR脱硝,脱硝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硝过程逸散的氨气与熔窑废气经同一根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经破碎机自带的布袋收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熔窑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A级企业排放要求,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原料粉尘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中表1排放标准。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依托******公司现有化****处理站处理,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营运期声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和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营运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清运处理;一般固废中碎玻璃、破碎粉尘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熔窑中熔化,其他粉尘收集后外运作填路材料使用,锡槽表面灰分、废耐火材料、脱硫石膏、废树脂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脱硝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合理利用,符合固废的**化、无害化处置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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