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莲丰2****开发区B1栋(莲二)消防改造工程
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本次无答疑内容。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 4.6.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根据《佛****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
4.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6.3 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6.4 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5 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耀天****公司 |
| 地 址:**市禅**张槎街道莲丰一路西11****委员会 |
地 址:**市禅**湖田路1号1区2座102铺 |
| 邮 编:528000 |
邮 编:528000 |
| 联 系 人:陈生 |
联 系 人:吴工 |
| 电 话:0757-****9112 |
电 话:158 1697 4934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qq.com |
| 2026年06月08日 |
2026年06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