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孟连傣族****人民法院的移动办公办案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08日 17:47 |
| 预算金额 | ¥2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宝志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665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孟连县建设路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665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南屏镇人民东路3号8楼8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66****3778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孟连傣族****人民法院的移动办公办案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配置48套具有审务功能的办案办公移动端系统;其中提供的审务通5G网络具备高带宽、**全性、低时延、高稳定性、信号覆盖好等要求,同时针对48套可移动移动办公办案服务均需提供一定额度的国内通话、国内数据流量使用量、算力服务、企业视频彩铃;提供24个月移动办公办案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法院采用专用APN线路和行业VPDN****法院移动审务通平台,是移动审务通平台的扩展应用。为保证系统安全性的特殊要求和数据交换的一致性,****集团****公司****公司提供审务通服务。根据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条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相关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省**市**区**路22号
2026-06-09至2026-06-16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孟连县建设路11号
联系电话:181****665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姬月仙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2号
联系电话:157****7591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南屏镇人民东路3号8楼801室
联系电话:166****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