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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卫江畔南侧道路工程(第二次)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前卫江畔南侧道路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修订:
| 序号 |
章节号 |
修改前 |
修改为 |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4511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0808转3 |
| 2 |
担保公司回避名单:**市****公司****公司在五里店万丰工校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中未履行担保责任,拒绝支付投标担保金额,该担保机构存在失信、拒赔行为,开具的保函不具备担保作用,故本项目拒绝接受该司出具的保函) |
担保公司回避名单:①**市****公司****公司在五里店万丰工校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中未履行担保责任,拒绝支付投标担保金额,该担保机构存在失信、拒赔行为,开具的保函不具备担保作用,故本项目拒绝接受该司出具的保函);②******公司****公司****学校高中部建设工程(一标段)中未履行担保责任,拒绝支付投标担保金额,该担保机构存在失信、拒赔行为,开具的保函不具备担保作用,故本项目拒绝接受该司出具的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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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0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费 |
/ |
交易服务费: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的规定计取交易服务费,该费用由中标人全额缴纳,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该费用;交易服费咨询电话023-****0808转3。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
注: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6月8日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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