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新洲乡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乡村振兴项目—南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026年建设项目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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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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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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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长**线生态修复及乡村**项目—南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026年建设项目审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区**乡长**线生态修复及乡村**项目—南木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2026年建设项目审计

项目编号

GC-AQ-W2026-055 CG-WYD-2026-062

招标人

****、**市****公司、**锐科生态****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谢先生

电话:0556-****266

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基本收费收费组成,

(1)基本收费:人民币5万元,参与竞争。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南路52号五楼

联系方式:章彦,0556-****96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08日8时30分

计划服务期

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审计结束之日止。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审计结束之日止。

地 址

**市**区皖江大道北侧宜海格林镇C区商业楼七层

投标价(元)

48500.00

项目负责人

程世庆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造]110********20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41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2.****兴大道上跨(下穿)**铁路立交工程。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经开区两区共建(圆梦新区)张湖路等四条道**梁工程;

2.**市皖江大道东段道路及绿化提升工程等 41 个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核协审单位(标段五)。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集团****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审计结束之日止。

地 址

**省**市**区**南路铂金汉宫 7 号商务楼 14 楼

投标价(元)

48000.00

项目负责人

张磊乐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造]140********070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相西河路(桥头集路-火**路)、科技路(学林路-公园路)道路建设工程;

2.**路(裕溪路-明皇路)工程一标段。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相西河路(桥头集路-火**路)、科技路(学林路-公园路)道路建设工程;

2.**路(裕溪路-明皇路)工程一标段。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服务期

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本工程审计结束之日止。

地 址

**省**市**区绿地启航社 1 栋 1105 室

投标价(元)

48300.00

项目负责人

徐盼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一级造价工程师

建[造]112********183

技术负责人

质量标准

合格

企业业绩

1.马庙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部分一期;

2.**县高河大河(**段)综合治理及**防洪排涝能力提升项目--c区、d区及b区二期工程。

企业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高新区山口片北部城市更新项目—新铺路二期、**路、木桥路道路及配套和场地平整及泄洪沟工程(标段一);

2.**市双生谷起步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公示时间

2026年6月08日至2026年6月11日17时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556-****26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彦,联系电话:0556-****962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 **市阳光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anyi.****.c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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