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城区人居环境提质改造工程——新兴江片区道路提质项目

审批
广东-肇庆-高要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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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发改投审〔2026〕59号

肇****改革局关于****人居环境提质改造工程——**江片区道路提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关于****人居环境提质改造工程——**江片区道路提质项目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十八届114次区 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将进一步完善****江片区道路基础设施配套,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我局同意实施****人居环境提质改造工程——**江片区道路提质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街道**。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对海岸路(长约1550米、宽19.5米)、珀丽湾小区前道路(长约400米、宽10.5米)进行提质改造,沿**江(**段)左岸**一条长约4400米、宽6.5米的道路以及在该道路(**山口旧村段)**一条长约1350米、宽2.0米的人行道,右岸**长约2500米、宽3.5米的步道,X487县道坦场路段单侧新增10米高路灯,海岸路、珀丽湾道路拆除原路灯,在原处**10米高路灯。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8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5886.50万元,其中:工程费4837.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77.43万元、预备费171.45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优先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2026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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