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2026〕183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188号)文件精神,为实施好我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项目遴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作物申报范围
(一)面积要求:种植玉米作物,每个主体不低于100亩;种植杂粮、马铃薯等作物,每个主体不低于50亩;种植大豆、油料作物,每个主体不少于30亩。种植面积要相对集中连片(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
(二)技术要求:重点推广“一免五增”、探墒沟播、深松密植、深耕翻、镇压保墒、单粒精播、种肥同播、增施有机肥、化控防倒、一喷多促、病虫害综合防治、低损耗机收等关键技术。每个主体至少实施三种关键技术。
(三)品种要求:推广应用耐密植、抗病、抗倒伏、抗旱节水、抗逆性强、宜机收等高产优质品种。
(四)产量目标:主体单产增产10%(含10%)以上,与紧邻项目区种植条件相似采用传统种植模式的地块相比较。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一)优先支持从事粮油规模化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项目实施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在规模化种植方面有良好基础,有推广应用关键增产技术措施的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三)项目实施主体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享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项目补贴、大豆油料单产提升种植项目补贴的主体不重复补贴,不再支持往年已参加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主体。
(四)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实施地块与实际种植地块一致,不存在错位情况;项目申报实施地块不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的情况。
(五)在历年承担项目中因项目实施不力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的主体不得申报。
三、实施主体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法人身份证、种植大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或租赁、流转协议(合同)及明细表、项目地块在**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的截图,土地确权证复印件、申报表等。
(二)符合条件的主体请于2026年6月12****农业农村局6楼612室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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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
附件
**区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
申报表
| 申报主体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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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身份证 |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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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物品种 |
申报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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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地点 |
预计亩产(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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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的关键技术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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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区所在村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26年 月 日 |
项目区所在乡镇负责人签字: (盖章)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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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