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依据《**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州国投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市耿家****展示中心12枪站)EPC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州国投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市耿家****展示中心12枪站)EPC总承包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建设地点:****办事处耿家****展示中心停车场
1.5建设规模:****电站拟计划建设充电车位12个,充电模块总功率600千瓦,充电桩7个,充电枪12把。其中,600千瓦单枪充电桩2个,250千瓦双枪充电桩5个。
二、采购范围
按照磋商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以及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和采购人需求进行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以及发包人指定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详见第三章 技术服务标准及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①+②):①施工资质: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4电力设施许可:同时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5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类资质需配套)。
3.6供应商近五年(2021年6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10kV及以上电力配电EPC项目或10kV及以上电力配电施工项目类似业绩。
3.7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在在建工程担任任何职务。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三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近年来(2023年6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因串标、围标等行为而被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标书代写
3.9据**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标书代写
3.10近年来,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应无犯罪记录,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来指:2023年6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标书代写
3.10本次磋商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格条件:
(1)成员数量: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仅允许“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不得出现3家及以上成员,不得为“施工+施工”、“设计+设计”组合)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牵头人确定:联合体需明确1家成员为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响应文件签署、磋商对接、合同履行及售后等全部事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11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采购预算及工期
4.1采购预算:项目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
4.2最高限价:上限总价160万元,其中**费上限155万,设计费上限5万。
4.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验收通电。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6.2获取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2****。
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6.4售价:300元/套。
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以单个项目(或标段)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若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拒绝签订合同,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中包括按本约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磋商文件的递交
7.1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09:10。
7.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09:30。标书代写
7.3递交地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1第(1)开标室。标书代写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交易中心****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州****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7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18-****825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金龙大道中段西侧国投大厦11楼1102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0718-****201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