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公司
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市
债权总额:18692.50万元(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 编号 |
借款人名称 |
债权本金(万元) |
债权利息、罚息等(万元) |
债权合计金额(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抵押物情况 |
| 1 |
****公司 |
5,500.00 |
9,278.24 |
14,778.24 |
抵押+保证 |
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张如意 |
**市飞鸿里-**东路1栋融昌大厦1幢632号、171号、252号、301号、302号、303号房产(在建工程)面积16644.11平方米 |
| 2 |
****公司 |
1,500.00 |
2,414.26 |
3,914.26 |
抵押+保证 |
****公司、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 |
**市飞鸿里-**东路1幢(融昌大厦)53号、124号、202号面积共计4904.9平方米 |
| 合计 |
7,000.00 |
11,692.50 |
18,692.50 |
一、****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分公司持有****公司债权本金5500.00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合计9278.24万元,债权总额14778.24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公司,成立于2009年02月0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如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7245662。企业住所:**伊犁州**市市区飞鸿里-**东路1幢1单元512-531号,经营范围:对房地产,铝,建材,工程施工,餐饮娱乐,石油化工,农副产品,电器,种植业,养殖业的投资;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工商注册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担保措施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飞鸿里-**东路1栋融昌大厦1幢632号、171号、252号、301号、302号、303号房产(在建工程)面积16644.11平方米,位于**融昌大厦的-2、3、5-9层。
2、保证担保
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张如意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执行。
二、****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分****商贸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1500.00万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合计2414.26万元,债权总额3914.26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田园园,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8986941。企业住址:**伊犁州**市市区飞鸿里-**东路1幢1单元512-531号,经营范围:化工产品(有毒危险品除外),石油制品(成品油除外),金属制品,管道配件,阀门,机电设备,洗涤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玉器,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包装材料,办公用品,纸制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装潢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卫生洁具,陶瓷制品,皮革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配件,制冷设备,仪器仪表,健身器材,照相器材,通讯器材,音响器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珠宝首饰,水果,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米面制品,农牧产品,种子(不再分装),地膜,籽棉,皮棉,棉籽,棉粕,棉壳,棉短绒,玉米,小麦的批发、零售;化肥的零售;牲畜养殖;普通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代售飞机票;仓储服务(有毒危险品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装卸、搬运服务;房屋租赁;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三)担保措施
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1、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公司名下位于**市飞鸿里-**东路1幢(融昌大厦)53号、124号、202号面积共计4904.9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在建工程),为**融昌大厦1、2、4层。
2、保证担保
****公司、龙军、段海鹏、田新平、彭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执行。
三、资产亮点及发展前景
2户债权均已执行,后期处置具有便利性。抵****中心繁华商业区,****政府,周围交通便利,有公园、**商场、****中心等大型商超群楼,客流较多,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融昌大厦商业房产为准现房,抵押物集中,方便整体运营,后期仅需装修后便将成为一座集休闲、购物、娱乐、餐饮、办公、酒店等****广场。
四、交易对象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不属于专为向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转让而收购债权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
五、公告有效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六、处置方式
公开竞价转让。
七、其他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王女士 电话:0991-****135、0991-****511
地址:**市**区人民路280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付经理,099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