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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6633X2 | 建设单位法人:**琦 |
| 王碧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建设路206号 |
| 基于微内核系统的工业智能控制器实验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9-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示范区 伊滨区科技大道****基地 |
| 经度:112.546030 纬度: 34.600420 | ****机关:****环境局伊滨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8 |
| 伊滨环表〔2025〕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258446001Z |
| 2026-01-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0 |
| 75 | 运营单位名称:**中重自****公司 |
| 914********12584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66633X2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300MA47T98N2L | 竣工时间:2026-03-05 |
| 2026-03-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6 |
| 2026-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智能控制器80000套/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智能控制器80000套/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在****基地现有1#联合厂房内二次建设,不需要额外建设用地,改造区域建筑面积177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洁净车间和仓库,洁净车间用于安装布置智能控制器实验生产线;仓库用于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存储,以及入库、出库所需的配套装置设备等;涉及PCB板卡生产及测试设备、控制器组装及测试设备、仓储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基地现有1#联合厂房内二次建设,不需要额外建设用地,改造区域建筑面积1773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洁净车间和仓库,洁净车间用于安装布置智能控制器实验生产线;仓库用于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存储,以及入库、出库所需的配套装置设备等;涉及PCB板卡生产及测试设备、控制器组装及测试设备、仓储及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设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手工焊设置12个小集气罩,清洗间设置1个顶吸集气罩,回流焊、波峰焊炉体顶部设置抽风口,各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净化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收集后定期用于车间外洒水抑尘; 3.噪声:建筑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锡渣、废无纺布、废反渗透膜、废分子筛。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废包装桶。本项目废锡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无纺布和废反渗透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是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存放、处置;危废定期收集,依托1#****办公室楼1楼危废暂存间,面积为7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手工焊设置6个小集气罩;清洗间不再用作钢网、板卡清洗使用,因此不再设置顶吸集气罩;回流焊、波峰焊炉体顶部设置抽风口,各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净化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浓水收集后定期用于车间外洒水抑尘; 3.噪声:建筑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锡渣、废反渗透膜、废分子筛。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电路板、废包装桶。本项目废锡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后,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反渗透膜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是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带走,不在厂区存放、处置;危废定期收集,依托1#****办公室楼1楼危废暂存间,面积为7平方米。 |
| 1.废气:由于工艺调整,手工焊接工位缩减至 6 个,小集气罩数量相应从12个减少为 6 个;密闭清洗间实际建设后已调整为临时物料周转区,不再产生废气,因此不再设置顶吸集气罩。该措施变化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2.固废:由于钢网、板卡清洗工艺取消,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无纺布不再产生;固废种类变少,固废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3.废水、噪声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5 | 0 | 0 | 0 | 0 | 0.05 | 0 | |
| 0.008 | 0 | 0 | 0 | 0 | 0.008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99 | 0 | 0 | 0 | 0.02 | 0.02 | / |
| 0 | 0.0216 | 0 | 0 | 0 | 0.022 | 0.022 | / |
| 1 | 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同时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同时非甲烷总烃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 | 实际建设手工焊设置6个小集气罩,回流焊、波峰焊炉体顶部设置抽风口,各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净化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 | 据监测结果,该废气环保设施“滤筒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92.5%-92.7%,对非甲烷总烃的去处效率为82.3%-83.0%,由于锡及其化合物进出口污染物浓度低于方法检出限,因此不予核算该污染物去除效率。 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范围为2.2~3.2mg/m3,排放速率为0.0038~0.0056kg/h。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 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的限值要求。 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2.87~3.11mg/m3,排放速率为0.0049~0.0056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NMHC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1“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80mg/m3限值要求。 排气筒出口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未检出。因此,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建筑物隔声 | 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西、北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危废暂存间、车间内地面防渗 | 危废暂存间、车间内地面防渗 |
| 1 | 依托1座7m2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依托固废暂存区约25m2,暂存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利用。 | 依托1座7m2危废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应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依托固废暂存区约25m2,暂存一般固废,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或厂家回收利用。 |
| 1 | 项目化学品乙醇的危险特性以易燃性为主,风险源主要分布在原料库,主要环境风险影响途径包括:易燃化学品在接触明火时,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建议建立风险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则和事故应急计划及相应的应急处理手段和设施;加强厂区防渗、车间地面硬化防渗,危废间基础防渗;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项目实际建设中因工艺调整,不再使用无水乙醇等危险化学品,无需设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主体工程洁净车间的建设依托现有厂房改建;辅助工程控制室、更衣室、排烟机房、补风机房、老化区及充电区依托现有厂房改建;仓储工程依托现有厂房改建;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环保工程中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体工程洁净车间的建设依托现有厂房改建;辅助工程控制室、更衣室、排烟机房、补风机房、老化区及充电区依托现有厂房改建;仓储工程依托现有厂房改建;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环保工程中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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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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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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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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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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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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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